南华大学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日期:2009年02月17日 00:00    作者:教务处    点击:[]

为了加强实习经费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提高实习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实习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的类型

本办法中所指的实习包括非医科类专业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等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实习环节。

二、实习经费使用的范围

1.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学生实习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带队教师的差旅费,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指导费、协作费;专业实习经费中的10%用于协作费用。

2.实习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突破预算,节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实习经费拨付标准

1.课程实习确实需要到市内其他单位实习的学校可派车接送。

2.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每生每天10元。本项经费单独核算,根据年度教学计划核算后直接拨付给工程训练中心。

3.专业实习经费标准:工科类(含核物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每生560元;艺术类学生在校期间每生800元;文、理等其他类学生在校期间每生440元。

4.学校根据学院各专业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及学院年度实习教学计划,核算后按年度拨付给学院包干使用。

四、实习经费预算编制、拨付及使用

1.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按专业、实习类型编制出包干额度内的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报教务处、财务处备案。

2.各学院于每年11月3 0日前,根据培养方案及各专业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将下一年的年度实习计划及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审核,财务处根据学院年度实习经费预算将实习经费划拨到学院。

3.各专业可以依据不同的实习地点对实习经费进行重新分配。

五、实习经费核报程序

1、各专业原则上必须按年度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如需变更年度实习计划,必须提前2周书面报告教务处。

2、实施实习教学前2周,需向学院和教务处提交专业班级实习教学计划表。

3.实习经费的报销要按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4、需在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假期顺延)报完帐,并将实习总结报告交学院备案(实习总结报告包括实习安排、实习质量、实习经费使用、实习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船山学院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南华大学本科生生均实习经费分配方案

附表2:南华大学本科生年度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表

附表3:南华大学本科生专业班级实习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十三日

 

下载:南华教[2009]2号 关于印发《南华大学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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