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7年初,教育部财政部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后,我省相应实施了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各高等学校也先后启动了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各级“质量工程”启动以来,大批教学项目得以立项建设,极大地调动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教学工作。为了促进“质量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使项目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决定组织“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了解“质量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建设措施,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工程”项目设置和管理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实施情况、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各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依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和我省《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08〕62号)和各相关项目文件进行,对照项目建设目标,重点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经费配套和使用情况,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3月20日前各校开展自查,总结“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填写附表,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于3月25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杨承玖,电话0731-4764849,电子信箱yangij@sina.com。我厅将于4月上旬组织专家到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表: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情况统计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
情况统计表
3、国家“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湘教通46号《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doc
附件2、3:湘教通46-2号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