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近期国内疫情散发、多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部分地区出现了校园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轮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2、全面摸排风险。各学院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正在开展的实习实训、计划开展的实习实训等情况,尤其要摸清学生实习实训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
3、加强分类管控。对在校外开展实习实训的,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践活动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对处于低风险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在撤回过程中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并按学校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继续在原单位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当地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对于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如返校,必须提前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并按要求采取各项防控措施;
(3)对计划于近期开展且实习单位处于中高风险区的实习,可改在省内或低风险地区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实习。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前要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教务部批准和备案,实习实训计划调整要报教务部审批。
4、做好实习实训教学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实训教学预案。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解决实习实训教学需求。各二级学院应科学完善实习实训课程考核评价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应急预案。 5、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在外实习实训相关信息,并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南华大学教务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