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志伟等3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1年11月18日 11:48  点击:[]

关于给予李志伟等3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南华政发[2017]17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经相关学院核实与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务部审核、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李志伟等3名同学做退学处理(详情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部学籍办反映,联系电话:0734-8281632。

 

南华大学教务部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退学处理公示名单

序号

院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退学依据文件条款

1

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建筑学

本17建筑02班

20175480235

李志伟

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不能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按期升段的;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2

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本19产品02班

20184290105

高文杰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3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本18建环01班

20184500131

左永义

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不能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按期升段的;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届南华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闭】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306
传真:0734-828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