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包括年度规划课题(含高校党建研究项目、 援疆项目)和专项课题(含国家教育考试、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财建、教育督导)。年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 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为1-3年(有专门说明的除外),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暂未通知)。
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具体通知见附件2,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指标
根据省通知,学校各类课题申报指标如下表所示:
课题大类 |
课题小类 |
指标数 |
年度课题 |
重大招标(委托)课题 |
2 |
资助课题 |
13 |
一般(自筹经费)课题 |
3 |
专项 |
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
3 |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 |
2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 |
1 |
教育财建研究专项 |
1 |
教育督导研究专项 |
1 |
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 |
3 |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一)主持人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有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负责人,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其他省级及以上在研教改项目(不含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被撤销的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人在填写《评审书》时,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不属课题指南范畴的填“自选课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 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 35 岁(198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
(四)专项课题主持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和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专项的课题申报(含评审推荐),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主持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五)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课题不进入专家评审。
四、申报课题资助额度
年度规划课题(含专项):省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10万元,重大委托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五、报送材料要求与时间
1.所有类别课题在校内申报环节,不在网上申报,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至教务部即可(模板见附件3-4)。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独立装订,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份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粘贴评审书的封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hjwbjy@126.com。
2.申请人于2021年3月23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学建设管理办公室319,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艳,电话:0734-8281742。
附件:
1.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立项申请评审书(非重大招标(委托)课题填)
4.重大招标(委托)课题评审书
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教务部/教评办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