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见附件1、2),现将本批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申报
1.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项,一流专业、新工科专业应积极申报。立项后的项目级别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部级教研教改课题,并纳入学院年度业绩考核。
2.每位教师仅允许有3项在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已立项项目),每批次最多申请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不予审批推荐。
二、学生申报
学生可以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工作要求
1.申请教师/学生认真知悉申报说明(见附件3),并按照操作指南(见附件4)在平台上完成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教师与学生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6)交到教务部教学建设管理办公室(319办公室)。注意,个别申请教师如未赶上学院集中汇总报送数据的,请务必到教务部备案登记,以免影响后续手续审批、经费下达、业绩认定等事宜。
3.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高校申请管理员权限;高校教师/学生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4.联系人:刘艳,0734-8281742。
为加强项目管理,请转告有在研或此次申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教师加入项目管理QQ群,群号838139627。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3.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5.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教师)
6.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学生)
教务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