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研室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层组织,在高等学校的教学与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纽带。根据湘教通〔2008〕29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从2007年度优秀教研室中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为确保我校推荐参加评选的优秀教研室有较强的竞争力,除湘教通〔2008〕294号文件(见附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以外,参选优秀教研室还必须达到如下五项条件中的至少四项:
1、近三年有省部级教研课题;
2、近三年有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有省重点专业;
4、有主编或参编的高质量教材;
5、有省级精品课程。
二、评选数量及推荐数量
本批我校推荐参加评选的优秀教研室为5个(含船山学院1个)。
全省首批共评选100个优秀教研室,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湘教通〔2008〕294号文件。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各学院(部)根据湘教通〔2008〕294号文件,比照我校推荐条件,认真组织优秀教研室参加评选;
2、参加评选的优秀教研室请填写《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申报表》,连同相应附件材料放在一个材料袋内,并在袋外贴上申报表封面,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3、我校将在10月初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所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从中推荐五个优秀教研室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研室的评选,推荐名单将在学校办公网进行公示。
教 务 处
2008年9月8日
附:湘教通〔2008〕29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