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09年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年04月13日 00:00    作者:教务处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有关文件及南华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南华党发〔2009〕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09年“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

3.校级立项项目执行时间为1到2年;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二、项目团队组成与管理

团队包括指导教师一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应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为3-5人,至少1人为计划项目在研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

项目团队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三、项目申报及立项项目名额

采取团队申报,学院集中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评审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2009年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划立项50项。

四、经费资助
   学校对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根据具体需要每项资助500-1000元。

五、其他事项

1、请申报学院认真研究《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附件1),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填写《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附件2)、《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四份和项目申报表二份,于2009年5月22日前报至教务处,过期不再受理,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信箱:nhjwcsxk@sina.com

2、已列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不重复申报立项。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立项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项目。

 

附件: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南华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下载:关于启动2009年南华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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