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校首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年04月14日 00:00    作者: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表彰长期坚守高校教学一线,为人才培养做出无私奉献的普通教师,大力弘扬教师以教为本、以教为荣的职业精神,并配合做好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135号文件《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相关工作,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南华大学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普通本科(含独立学院)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积极主动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在高校教学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其中在现任教学校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年度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学单位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2、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工作,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在历年的教学考核中获得优良评价。

3、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对学生的学业帮助及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同时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每个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教风优良,为人师表。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未在校内外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学术性组织或机构除外)。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请精心制定推选工作方案,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师生民主评议和推选,切实做好教学奉献奖的推选工作。每个教学院(部)限额推荐1名

2、学校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组织专家对各教学院(部)推荐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出10名左右南华大学“教学奉献奖”人选,并从中择优推荐3人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被评为校教学奉献奖的人选及推荐到省里参评的人选将在校内进行公示10日以上。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参评教师均须认真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一式二份与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一并提交。每位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须用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在正面粘贴推荐表封面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0日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北校办公楼301,电话:8281306),同时各教学院(部)将申报表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49026688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教学院(部)在报送参评教师推荐材料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推选教学奉献奖的实施过程总结材料并盖章。凡未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内推选工作的,学校将不受理该单位的推荐材料。

教 务 处  

2011年4月13日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首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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