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院级答辩及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监控,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暂行规定》(南华教〔2018〕3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院级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迟答辩和取消答辩
1.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情况,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可以做出推迟答辩和取消答辩的决定。
2.评阅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做出推迟答辩的决定。
3.答辩小组根据毕业答辩时的情况,可以对学生做出推迟答辩和取消答辩的决定。
4.对于在5.25日答辩前无故未上传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学生,取消答辩。
5.对于在5.25日答辩前学术诚信检测查重率在30%以上的学生,推迟答辩,须在6月21日前完成再一次查重,重复率仍在30%以上的学生,取消答辩。
6.对于进行毕业设计类的学生,设计说明书查重率暂不做强制性要求,指导教师结合校内互检重复率,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抄袭的情况,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学生做出正常答辩、推迟答辩和取消答辩的决定。
7.对于推迟答辩的学生,各学院在6月23日前完成第二次答辩;对于取消答辩的学生,须跟随2021届毕业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相关事宜
1.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评定采用“结构分”进行,由中期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给定,公式如下:
Y=0.2X1+0.3X2+0.2X3+0.3X4
X1——中期检查百分制得分
X2——指导教师百分制得分
X3——评阅教师百分制得分
X4——答辩小组成员评分算术平均后的百分制得分
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计。X1、X2、X3、X4的得分都为优秀,毕业设计成绩方可评定为优秀。所有成绩均需在毕设系统中录入,5月30日前完成。录入完成后,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导出相应文档,签字留存。
2.对于往届、辅修双学位的学生,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在线下填写相应评分表格。
3.《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考核表》在毕设系统中填报完成后,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往届、辅修双学位的线下填写。
三、毕业设计存档及相关事宜
1.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严格按照《南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南华教[2013]66号)文件要求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与总结,按照《南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南华教[2013]64号)文件要求实施。毕业设计指导记录,以毕设系统中的电子记录数据为主,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存档。
3.线上答辩的需保存相关视频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