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南华政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决定开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范围与要求
1、试卷
2013年下学期-2015年下学期试卷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2016、2017年的试卷按照学校新要求(详情见附件1)进行归档。
2、毕业设计(论文)
2013-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新要求(详情见附件2)进行归档。
3、实习
在校生已完成的认知实习、生产实习按照学院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材料归档;在校生未完成的认知实习与生产实习、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执行情况和材料归档情况。(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另行通知。)
4、以上三项内容的督查任务要求详见附件3。
二、 程序与时间
(一)学院自查自建
1、时间安排:2017年4月6 -16日
2、程序要求:
(1)学院以本单位教学督导组为主体,组建督查工作小组,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学校的规范要求对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进行督查。
(2)学院分别撰写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三个专项的自查总结报告,报告中至少应包含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纸质文档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文档发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曾长虹)。
(3)学院按照学校教学资料归档要求,整理好试卷,按学期整理2013年下学期-2016年下学期试卷汇总清单(详情见附件4),并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纸质文档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教务处考试中心杨星)。
(二)学校督查
1、时间安排:2017年4月17 -28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2、程序要求:
(1)学院简要汇报本单位自查情况;
(2)督查组现场查阅资料;
(3)督查组召开督查意见现场反馈会。院领导、系(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及审核评估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反馈会。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克服困难,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归档,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咨询。
2、各学院要正确认识此次督查的意义,严禁弄虚作假,务必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各学院本次督查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
4、有关教学资料归档要求,请联系教务处相关科室;有关督查工作安排和要求,请联系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 |
负责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试卷 |
考试中心 |
杨星 |
8281077 |
毕业设计(论文) |
实验教学管理科 |
刘赞 |
8281509 |
实习 |
实习教学管理科 |
李蒲姣 |
8281742 |
检查安排 |
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 |
曾长虹 |
8578088 |
附件:1、南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新要求
2、南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新要求
3、南华大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专项督查任务清单
4、南华大学试卷汇总清单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