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专项督查

日期:2017年04月06日 11:1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南华政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决定开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范围与要求

1、试卷 

2013年下学期-2015年下学期试卷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20162017年的试卷按照学校新要求(详情见附件1)进行归档。

2毕业设计(论文)  

2013-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新要求(详情见附件2进行归档。

3、实习 

在校生已完成的认知实习、生产实习按照学院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材料归档;在校生未完成的认知实习与生产实习、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执行情况和材料归档情况。(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另行通知。)

4、以上三项内容的督查任务要求详见附件3

二、 程序与时间

(一)学院自查自建

1、时间安排:201746 -16

    2、程序要求:

1)学院以本单位教学督导组为主体,组建督查工作小组,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学校的规范要求对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进行督查。

2)学院分别撰写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三个专项的自查总结报告,报告中至少应包含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于4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纸质文档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文档发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曾长虹)

3)学院按照学校教学资料归档要求,整理好试卷,按学期整理2013年下学期-2016年下学期试卷汇总清单(详情见附件4),并于4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纸质文档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教务处考试中心杨星)

(二)学校督查

1、时间安排:2017417 -28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2、程序要求:

1)学院简要汇报本单位自查情况;

2)督查组现场查阅资料;

3)督查组召开督查意见现场反馈会。院领导、系(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及审核评估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反馈会。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克服困难,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归档,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咨询。

2、各学院要正确认识此次督查的意义,严禁弄虚作假,务必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各学院本次督查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

4、有关教学资料归档要求,请联系教务处相关科室;有关督查工作安排和要求,请联系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

负责科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试卷

考试中心

杨星

8281077

毕业设计(论文)

实验教学管理科

刘赞

8281509

实习

实习教学管理科

李蒲姣

8281742

检查安排

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

曾长虹

8578088

 

附件:1、南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新要求

2、南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新要求

3、南华大学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专项督查任务清单

     4、南华大学试卷汇总清单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746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科实习教学工作整改情况现场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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