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学督导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13日 15:53    作者:    点击:[]

校教学督导团、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南华政发〔201651)文件要求,要做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总结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教学督导总结

教学督导团团长、各学院教学督导组长在各督导员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2017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二、2017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18名校级教学督导员和81名院级教学督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半年来的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实绩、工作规范性与创新性。

(三)考核办法

1.校级督导考核

1)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填写《南华大学教学督导团督导员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半年主要的教学督导工作。

2)学校考核。由学校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基本工作和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2.院级督导考核

1)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填写《南华大学院级教学督导员考核表》(见附件2),总结半年主要的教学督导工作。

2)学院考核。学院依据督导员半年的工作实绩填写评价意见,确定考核建议等级。

3)学校考核。由学校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基本工作和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督导团、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督导总结与考核工作,以不断完善我校教学督导制度,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请督导团、各学院将本学期督导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督导员考核表于623日前送至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578087

 

附件:1. 南华大学教学督导团督导员考核表

     2. 南华大学院级教学督导员考核表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7613

上一条:关于开展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现场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学校召开2017年第二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关闭

2018© 南华大学教务处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306    传真:0734-8281306    电子邮件:jwc@usc.edu.cn    QQ:37476884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