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19年我校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原则
学校对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每年参加的竞赛项目由各学院申报,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学术团体及行业(企业)协会下达的文件和指令进行选择立项。优先支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纳入其统计范围、在行业或专业领域影响力大的学科竞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与我校专业相关的竞赛必须参加并责任到相关学院,重点支持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科竞赛评估范围的竞赛。
二、竞赛组织
1.各类竞赛由教务部和相关学院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相关学院的竞赛组组织实施。各竞赛组要及时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不断改进竞赛方案,提高竞赛成绩。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预赛,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学生参加相应的省级及以上的比赛。
3.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评比过程中,竞赛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抄袭舞弊,特别是要杜绝利用网络的抄袭行为。凡涉嫌舞弊的选手,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我校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竞赛活动不得向参赛学生收费,竞赛经费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办理。
三、参赛计划(见附表)
教务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