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1月06日 12:09    作者:    点击:[]

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驱动作用,切实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力争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总体目标: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具体目标:实现省级教学成果奖有新增长,争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的突破。

二、培育原则

(一)分类研究。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进行分类研究。

(二)分类培育。近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目标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他培育项目,目标是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力求实效。注重培育过程,夯实教研基础,培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和论著,并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产生应用价值和影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规划选题。确定培育选题采用“学院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学院结合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的选题。学校可根据专家意见调整选题。

选题要围绕新工科建设、新医科建设、新文科建设、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等改革创新方面,进行培育。选题要以各级教学成果奖、各级教改研究项目、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附件1,电子版),进行培育。选题要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进行培育。选题要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进行培育,发挥成果的引领示范效应。

(二)组建团队。学校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各学院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一线骨干教师等的作用,组织落实,组建高水平项目团队。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攻关。

(三)制订方案。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目标。确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成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提出成果的核心观点,提炼出教学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收集解决问题所取得的成效;收集成效的支撑材料;发表教改论文或组织成果宣传。

(四)申报遴选。

1.学院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门)至少申报1项(不含联合申报项目)。已获得过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则不能重复申报。

各申报项目须填写《南华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院汇总填写《南华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培育项目。学校可以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培育项目的选题和团队成员。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在310日前将《南华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南华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提交教务部教学建设管理办公室刘艳老师(北校行政楼319办公室),邮箱563704908@qq.com,联系电话0734-8281742

 

附件:1.各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参考数据汇总(电子版)

     2.南华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

     3.南华大学教学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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