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以下统称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编订教材以及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的主要依据。2017年学校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一方面对现有课程进行了全面的整合与更新,另一方面增加了较多新开课程。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同时适应教材更新的需要,学校决定组织编写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所有实践(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均应编写独立的实践(实验)教学大纲(凡实验学时在6学时及以上的课程,都要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学时在6学时以下的课程,原则上可不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但实验项目、学时、要求等要在课程大纲中体现),考试课程,均应编写考试大纲。
二、编写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应依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明确规定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相互联系,避免与先行课、并进课和后继课之间的重复与脱节。
2、课程教学大纲应注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运用科学的唯物主义观对学科的概念、原理、公式、定义和定理等做出科学的阐述和论证,寓思想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并按学科内容的内在联系,使相关学科间的内容紧密配合,前后呼应,讲究系统性和逻辑性。课程内容、份量及深度的控制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认识规律,使大纲能更好地指导教师讲授和培养学生合理的智能结构。
3、课程教学大纲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学内容要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并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深、新、透,同时又要注意与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的联系,重视学生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4、课程教学大纲应由各专业负责人或系室主任负责确定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并负责督促和审查大纲。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过本课程教学的教师组成课程组,负责讨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系/室和专业所在学院相关系/室讨论的基础上,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具体负责编写。
5、各系/室要组织检查,加强编写过程的督促指导,学习好的典范和样板课程教学大纲,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质量。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应与教务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
2、同名课程学分不同、课时不同或者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制订大纲。
3、鉴于规范性要求,大纲编写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提供的课程教学大纲等格式样本严格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课程责任单位上报新开课程汇总表。
课程责任单位将需要编号入库的新开课程填报附件4,于6月13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入库,其他基本信息不变的课程仍可继续沿用2013版课程库。教务处编号完毕后将向开课单位公布课程编号。
第二阶段:上交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编写负责人名单表及各开课单位《2017版***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
1、各学院建立课程教学大纲编写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编写要求和大纲编写模板,将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编写工作落实到系/室,责任到人。各系、教研室为其它学院专业开设的课程单独列表。
2、6月23日前学院统一将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负责人名单表及《2017版***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报送教务处。
3、对于其他学院为本专业开设的课程,系主任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要求书面材料给相关开课单位。各系/室为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编写的各类大纲,必须经开课系/室负责人和该专业负责人审核认可。
第三阶段:互评、审核、汇编成《2017版***专业教学课程教学大纲汇编》
时间:6月24日-7月2日
1、审核汇编“南华大学公共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南华大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汇编,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该专业负责人进行汇编审核。
2、各学院组织系/室对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各类大纲编写情况进行互评检查并做修订完善,并将互评情况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大纲编写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上交材料要求
1、各系/室/专业除上交单个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均采用“课程编号+《课程名》+教学(或考试或实践教学)大纲”命名)外,还需提交《**学院***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WORD电子文档。学院名称用全称(大纲模版及目录格式见附件2、3)。
2、《**学院***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目录顺序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按本专业课程、为其他专业或者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的顺序排列,统一编排页码交教务处。
3、《**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按照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公共基础课程除外)排列的顺序编写,目录顺序为:学科基础课课程(必修、选修)、专业课(必修、选修)、集中性实践环节。
为了便于装订,大纲一律使用WORD排版,A4,上、下页边距为2cm,左右页边距为2.5 cm , 1.5倍行距。
六、请各学院组织系室主任、专业责任教授对本系室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而未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七、教务处将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各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依据。
联系人:鄢爱兰 邮箱:353795906@qq.com 联系电话: 8282461。
附件: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负责人名单表
附件2.南华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模版
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封面、目录格式(模板)
附件4.2017版培养方案新开课程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