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6月07日 16:25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延期项目必须参加 2021年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未能结题的将按照撤项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含未到研究期限的项目)。

未到研究期限但满足结题条件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要求

见附件2

三、结题方式

依据校教改项目结题要求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三种。

(一)会议鉴定结题

1.项目类别:国家课题预研项目、重点委托项目、智库项目。

2.提交材料:汇报PPT、项目申请书、《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3)、《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并附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3.工作程序: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材料,教务部组织项目成果交流分享会,专家提出能否通过结题的明确意见。教务部根据专家意见,给出项目验收审核的结果。

(二)验收审核结题

1.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培育项目、教务干事专项项目、委托项目。

2.提交材料:项目申请书、《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3)、《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要点参见附件2),并附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3.工作程序: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材料,教务部组织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审核,提出能否通过结题的明确意见。教务部根据专家意见,给出项目验收审核的结果。

(三)免于鉴定结题

1.对产生高级别研究成果和重大影响成果的课题由教务部直接审核,免于鉴定。

2.免于鉴定的条件:1)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研究主体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2)课题最终成果获校、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

3.达到上述免于鉴定结题条件之一的课题提交一套完整的结题材料。教务部对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进行审核。

四、延期结题

未能按期结题,需提交延迟结题申请(附件5),并附上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已申请过延期结题不能再进行延期结题申请。

五、项目管理

1.凡被撤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

2.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项目主持人以后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及所属学院(部门)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鉴定书封面复印件。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电子材料报送:教师个人申请材料(结题鉴定书、成果统计表、研究总结报告、延期申请材料等)与结题汇总表(附件6学院汇总)打包统一发送至教务部,电子稿与申报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通过压缩包发送,邮件主题:学院名称+校教改结题,压缩附件命名为:“XX学院校教改结题材料” 模板报送。

3.材料报送时间:2021617-18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人:王莉芬,电话:8282731;手机:13873408076;地址:教务部(北校办公楼2218);电子材料发送到:WLF-10-2@163.com

 

附件:1.需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3.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

4.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5.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南华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部

 202167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新文科建设工作”研讨会论文征稿活动的通知

关闭

2018© 南华大学教务处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306    传真:0734-8281306    电子邮件:jwc@usc.edu.cn    QQ:37476884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