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工作,确保各项评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南华政发〔2023〕1号)要求,学校将针对部分部门与单位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南华大学关于成立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组织机构的通知》(南华政发〔2022〕7号)和《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督导条例》文件精神,本次督导工作由学校审核评估迎评专项督导组、校教学督导团及教务部负责人负责实施。
二、督查任务
督查《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批评建工作的通知》中6月底需要完成任务项的完成情况。
三、督查时间、方式及程序
1.督查时间: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详细时间详见附件2。
2.督查方式:
(1)职能部门:督查组集中听取各部门汇报,并查阅部门提供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督查组深入各学院,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现场督促和检查。
3.督查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所涉审核评估工作完成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与建议。
(2)督导组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四、督查分组安排
见附件2。督查工作因特殊情况未能按通知时间开展的,请秘书与督导组专家、被督查单位商定其他时间,务必在30日之前完成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督查组秘书认真做好督查专家与被督查部门单位时间安排,并认真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填好督查情况表(见附件3);
2.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届时相关督查情况将在全校通报。
3.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348281742。
附件:1.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督查具体任务与安排
2.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二轮督查工作记录表
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