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关于开展南华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18:01    作者: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11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现决定提前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 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做好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一方面实现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另一方面为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在全面收集学校本科教学状态各种数据的基础上,在分析2020-2022年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做好2023年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2020-2023年的数据符合逻辑,有详实的支撑数据,能集中反映学校发展良好态势。

二、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含9大类,90张表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要求填报。其中,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表1-3-1临床教学基地”(时点)、“表1-4-1专业基本情况”(时点)、“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时点)、“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等9个“基础数据表”。

统计时间:自然年(2022年)、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时点(2023年9月30日)。

2.支撑数据:为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供具体支撑,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

3.数据分析报告:对填报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二)进度安排

1.筹备阶段(6月5日-6月14日)

(1)组织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

(2)组织各部门单位信息员进行填报工作培训。

2.采集填报阶段(6月15日-9月30日)

各部门要全面理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1与附件2)中的数据内涵要求,根据《南华大学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按照表格模板(2022年版)(见附件4)收集整理负责的数据。需多部门协同填报的数据表,则由牵头部门向相关部门或学院进行数据收集后统一录入系统。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基础数据填报阶段(6月15日-6月18日)

党政办、人力资源处、教务部、衡阳医学院在6月18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采集整理,并将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交至教务部(教评办),如不及时汇报提交,将影响其它数据填报。

(2)初步采集填报(6月19日-6月25日)

完成统计时间为自然年(2022年)的数据表,基本完成统计时间为学年、时点的数据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在25日前初步反馈填报数据。

(3)系统上采集填报(6月26日-9月30日)

对初步采集填报数据,进行完善数据,完成校内系统上传工作。

3.数据审核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教务部(教评办)组织人员对接收的数据、纸质材料进行审核与分析,并报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和不合规范的填报内容,由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修正。

4.数据上报提交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

经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将数据提交国家数据平台。

三、工作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考查的数据来源,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保证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作如下要求:

1.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学校各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担好数据审核员的角色,认真组织好数据填报工作,严格按要求审核所负责的数据项,尤其要注意审核评估核心指标数据项(附件5)。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

各部门、学院安排专人(建议与2022年的负责人相同,历年填报员见附件6)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将确定好的数据填报人员在6月7日中午12点前报给教务部(教评办)。

(联系人:刘畅;QQ邮箱:183323404@qq.com

数据填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各部门须严格审核所报数据,部门负责人审核 签字后方可报送。

3.确保数据形式规范、真实可靠

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评估政策文件等要求。所有数据须有齐备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要求留存归档。

四、其他事项

1.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加入工作联络QQ群,群号259748039.

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部(教评办)联系。联系人:刘畅老师,电话0734-8281742。

3.如教育部关于该工作的正式通知有新精神新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2版,电子版)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2022版,电子版)

          3.南华大学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4.数据填报模版(电子版)

          5.南华大学审核评估核心指标与数据表的对应情况

          6.南华大学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员信息表


教务部(教评办)

南华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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