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0〕7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与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
2.申请人申报前必须阅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充分了解课题性质与课题结题要求。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申报组织程序
1.课题申报人确定选题并填写申报评审书。申报人依据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与附件4)。注意,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2.申报人向学校提交申报评审书。10月31日之前,申报者提交申报评审书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部。
3.学校初审。教务部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自个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
4.申报人完善材料并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8-19日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地址:http://116.62.79.5)完成材料报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学院积极申报,科学统筹,凝聚优势,精准选题,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材料接收人及报送地点
材料接收人:刘老师,电话:0734-8281742,手机:18373490717;地址:教务部(北校办公楼3楼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563704908@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教务部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