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华教[2013]40号文件《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当前我校实际教学情况,经教务处研究,校领导同意,本学期转专业申请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按《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的最新版本在“教务管理在线”网站下载。
二、各学院应根据办学条件等确定各专业的转出、转入控制人数。请各学院在2016年1月14日之前对外公布本院转专业限额数计划及对学生条件特别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请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三专业)的学生必须降级方能转入,并且必须通过医学院的审核。
四、各学院从2016年1月15日起可以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学院可根据学校转专业的总体流程及安排制订本院的转专业程序。学校转专业的总体流程及安排如下:
1、学生及家长填写《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生将《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出学院审批;
3、学生将《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接收)学院审批;
4、转入(接收)学院将审批通过的《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统一汇总,连同《转专业申请汇总登记表》(包括电子稿),于2016年1月21日之前一并报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教务处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专业名单;
6、教务处在“教务管理在线”网站公示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名单 ;
7、学生按公示通知中确定的具体时间(大约于2016年3月初)和流程办理正式转专业手续。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