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南华教〔2016〕20号)文件,结合当前我校实际教学情况,学校决定在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开始转专业工作,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2.学院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3.学院考核及上报时间:
2017年1月6日前考核完毕(具体时间各学院自定);
2017年1月6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及家长下载并填写《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210.43.126.53)交转出学院(学生本人现所在学院)审批;
2.学生将转出学院审批后的《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接收)学院审批。
三、学院考核
1.各学院制订本院的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并在2016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2.各学院组织进行考核(2017年1月6日前考核完毕),并按南华教〔2016〕20号文件的要求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材料上报
转入(接收)学院将学院考核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报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专业名单;并于第18周结束后将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在“教务管理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六、说明
1.学院热门专业可接收人数限制表详见附件1,未在表中体现的不受限制。
教务处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