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南华教[2013]43号 2017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本次巡视组巡视我校使用“自编教材”的情况,为规范我校“自编教材”使用程序,请各学院教研室(系)申报所开课程需要使用的“自编教材”(含配套实验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1、教研室(系)填写《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并经教研室(系)老师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由教研室(系)主任签字,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教学科研办汇总提交学校教务处综合科(附样书)。
2、学校教务处邀请南华大学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专家对每门课程需要使用的“自编教材”情况进行评议、审核。通过专家组审核批准的“自编教材”,方可在我校使用。凡是未经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专家审核批准的“自编教材”不再列入我校教材征订范围。
3、各学院提交“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8:00时。
南华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教研室(系):_________________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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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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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国家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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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国家统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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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省部 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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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行业 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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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自编 教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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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教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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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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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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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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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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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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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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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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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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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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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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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系)意见 |
主任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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