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编教材使用”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南华教[2013]43号2017修订)文件要求,结合本次巡视组巡视我校自编教材工作的反馈意见,为提高教材选用质量,教务处定于2018年6月5日组织专家对我校各学院申请使用的“自编教材”进行全面审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需要使用的“自编教材”(含实验教材)必须通过南华大学教学专门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才能列入学校的教材选用计划。
2、教研室(系)填写并提交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3、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
4、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将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汇总表和自编教材样书于2018年5月31日报教务处综合科。
5、未按时提交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汇总表和“自编教材”样书的视为不选用自编教材。
附件1:南华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附件2:________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