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教高〔1999〕7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的意见》(湘教发〔2008〕59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学校申报,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本科专业并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我厅同意湘潭大学等24所高等学校增设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59个本科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等12所独立学院增设化学工程与工艺等27个本科专业,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学校增设项目管理等7个专科专业,长沙理工大学调整城市规划专业修业年限,南华大学撤销教育技术学专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新设专业可从2009年起安排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批准的专业不准安排招生;同意调整修业年限的专业,从2009年招收的新生起,实行调整后的修业年限;同意撤销专业的在校学生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新设专业建设,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附件:2009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或调整本
专科专业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备注 |
7 | 南华大学 | 080105 | 资源勘查工程 | 四年 | 工学 | |
8 | 南华大学 | 081207W | 物流工程 | 四年 | 工学 | |
9 | 南华大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四年 | | 撤销 |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湘教发5号《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度增设或调整本专科专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