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200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政府副省长郭开朗、省政协副主席刘晓、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张放平、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克邦、省人事厅副厅长杨士雅、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主持,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各市州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各高校党委书记或校(院)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我校校长文格波出席了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开朗在会上充分肯定过去五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绩,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几项重点工作。郭开朗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全省累计普通高校毕业生100.14万人,平均就业率达到80.76%。其中,政府统筹力度明显加大;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就业导向进一步强化;创业教育实践逐步推进,为做好今后毕业生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郭开朗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形势,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要全面理解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的新要求。一方面,大学生是父母含辛茹苦的希望所在,能否顺利就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另一方面,毕业生就业状况是社会检验、评价高校教育质量和学科专业设置的重要指标。二是要积极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挑战。截止1月5日,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签约率不足20%。与上年同期相比,签约率下降了15个百分点,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甚至出现了零签约现象。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用人制度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逐步转变,就业领域不断拓宽,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
在部署近期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郭开朗强调,一是要积极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增长点。要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尤其要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且有市场需求的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建筑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在经营范围、从业条件、融资渠道、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宽松的政策扶持,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把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培育成为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据统计,过去五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比例平均为48%,省外生源仅为23%,出省就业人数是省外生源数的两倍以上,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中54%在长沙,而到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就业的仅占3%。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的关键是人才,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是要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建设速度,确保省级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常设市场今年投入使用,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推荐和帮扶。四是要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五是要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从2009年起,省政府将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最后,副省长郭开朗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校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对我省今后几年的就业形势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各高校要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上来。在新一轮的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中,优先发展与我省重点扶持和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以及社会需求旺盛、毕业生就业前景看好的10类专业;大力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以及创新型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相适应的8类专业等。同时,加大对新建专业的检查、指导和监控力度,防止与社会需要脱节。要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时调整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让学生掌握适合本专业就业领域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
同时,要着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拓展校园就业市场,巩固毕业生就业的行业市场,拓展区域性就业市场,今年省教育厅已投资1000多万元,筹建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有条件的市州也要尝试举办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各高校收集有效岗位信息数量不得少于当年毕业生的人数。同时,要加强省市校三级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一个网网相通、方便快捷的毕业生就业网络服务平台。要着力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市州财政预算和学校当年的预算。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克邦说,高校毕业生培养成本高,就业寄托着数百万家庭的希望,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财政厅将加大力度扩大实施吸纳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通过贯彻落实增值税全面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等税费减免政策,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提高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通过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降低创办企业门槛、开展创业培训、实行税费减免、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其次,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扶持范围,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够充分和及时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各级财政部门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确保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安排资金,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给予基本生活补助。
省人事厅副厅长杨士雅表示,今年,将会继续以中国湖南人才市场为龙头,联合全省各级人才市场,共同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妥善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与交通补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等项经费。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周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享受增加7分的优惠政策;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的,享受增加5分的优惠政策。乡镇事业单位有人员编制空缺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规定程序免试聘用。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有限,在市州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比例。对自愿到我省西部地区参加开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实行“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政策。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缘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对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对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到县市区(不含本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农、林、水科技工作或长期在乡(含乡)以下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执行国家规定的浮动及固定晋升工资政策。
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指出,金融危机以来,大批毕业生面临就业困境,劳动厅针对登记事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实名制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并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登记高校毕业生优先享受政策,全额享受补贴。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强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
而对于登记失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规定给予贴息扶持。将小额担保贷款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倾斜,尽量简化高校毕业生自助贷款发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会上,地方政府代表,长沙市人民政府、高校代表,湖南理工学院、企业代表,湖南省电力公司作了典型发言,交流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
下午2:30,参会代表参观了中南大学创业成果展,并听取了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院士介绍了学校创业工作情况,省政府副省长郭开朗作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