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09年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开始上班、上课,放假期间教学工作按照教务处的安排执行。
要求:
一、加强管理,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卫生防疫。
二、对职工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出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三、教学单位和学生管理部门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对离校学生要登记学生离校的时间与去向。
党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