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日期:2019年09月21日 15:33    作者:    点击:[]

《中国法制史》课程共包含32个理论授课学时,计2个学分,于春季学期开课。

《中国法制史》按照教育部法学本科培养质量要求,中国法制史一直是法学专业基础课平台的必修课程,属于法学本科14门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目的是为总结中国历史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本课程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上古(奴隶制)法制史、中古(封建制)法制史、近现代法制史与当代法制史。上古法制史主要侧重介绍对传统法制影响深远的西周法制,特别是西周的礼制及礼与法的关系;中古法制史侧重介绍中国封建制法产生、发展到顶峰、衰落的演变过程,特别是作为中华法系代表的唐律的制定和内容;近现代法制史侧重介绍西法东渐给中国传统法制带来的影响,即中华法系的解体与中国近代法制体系的建立;当代法制史介绍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对中国法制的传统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法学理论修养,进一步积累人文素养,为其他法学学科的学习及今后参与中国法治改革与法治建设的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教学方式上以理论教学为主,以案例教学和参与式教学为辅。

邓湘琳,女,1981年1月出生,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民商法。主持校级、市级课题若干项,在《行政与法》、《医学与法学》、《教书育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参编《经济法》教材1部。主讲本科《中国法制史》、《侵权责任法》等多门课程。具有律师执照,属于“双师型”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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