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湘教通〔2008〕64号)部署,各高校积极组织了申报。我厅经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确定专业104个(名单见附件1),确认2007年已确定和规划申报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94个(名单见附件2),合计198个专业为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是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提炼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特色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我厅将定期组织对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
二、学校和专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特色专业点的建设,要对照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大力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努力在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各高等学校要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校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切实保证专业建设经费。
附件:1、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名单一
2、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名单二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名单一
38 | 南华大学 | 会计学 | 4 | |
39 | 南华大学 | 护理学 | 4 | |
40 | 南华大学 | 卫生检验 | 4 | |
41 | 南华大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
42 | 南华大学 | 生物技术 | 4 | |
附件2:
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名单二
(2007年已确定和规划申报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43 | 南华大学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4 | |
44 | 南华大学 | 矿物资源工程 | 4 | |
45 | 南华大学 | 工商管理 | 4 | |
46 | 南华大学 | 给水排水工程 | 4 | |
47 | 南华大学 | 临床医学 | 5 | |
48 | 南华大学 | 预防医学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