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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
2016-12-26 13:36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南华教〔201620号)文件,结合当前我校实际教学情况,学校决定在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开始转专业工作,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161226—2016年12月30

2.学院受理时间:20161226—2016年12月30

3.学院考核及上报时间:

201716前考核完毕(具体时间各学院自定);

201716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办理流程

    1.学生及家长下载并填写《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210.43.126.53)交转出学院(学生本人现所在学院)审批;

    2.学生将转出学院审批后的《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接收)学院审批。

    三、学院考核

1.各学院制订本院的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并在2016123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2.各学院组织进行考核(201716日前考核完毕),并按南华教〔201620号文件的要求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材料上报

    转入(接收)学院将学院考核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南华大学普招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报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专业名单;并于第18周结束后将经学校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在“教务管理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六、说明

1.学院热门专业可接收人数限制表详见附件1,未在表中体现的不受限制。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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