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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南华大学特色专业和湖南省第二批特色专业的通知
2009-03-03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湖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发挥我校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根据《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09年度校级特色专业,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第二批湖南省特色专业。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是特色专业建设的主要体现。由于此次申报校级和湖南省特色专业对我校专业建设跃上新台阶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申报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精心组织,认真讨论,切实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特色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且有较好教改、教学成果支撑的专业。

3、已遴选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湖南省特色专业的建设点,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与评选方式

1、各学院申报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南华大学特色专业申报表》。

2、请各学院务必在2009年3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电子文档、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3、学校将于3月底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特色专业进行公开评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二批省级特色专业申报。

4、咨询电话:教学建设科 谭臻8281346。

 

附件1:南华大学特色专业申报表

附件2:南华大学特色专业参考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

附件4关于公布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湘教通[2008]214号

 

 

 

教务处

 

2009年3月3日

 

 

 

下载:关于申报2009年南华大学特色专业和湖南省第二批特色专业的通知.doc

附件1:南华大学特色专业申报表.doc

附件2 南华大学特色专业参考评估指标体系.doc

附件3 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doc

附件4 湘教通[2008]214关于公布第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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